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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木精 安全技术说明书[下载][英文版]
说明书目录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下载][英文版]
化学品中文名: 甲醇;木精 化学品英文名: methyl alcohol;methanol
别名: ,
分子式: 分子量:
企业名称: MSDS安全网(www.msdssafe.com) 生产企业地址:
邮 编: 传 真:
生效日期: 企业应急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下载][英文版]
主要成分: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含量): CAS No.:
甲醇 67-56-1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下载][英文版]
危险性类别: 第3.2类 中闪点液体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 急性中毒 大多数为饮用掺有甲醇的酒或饮料所致口服中毒。短期内吸入高浓度甲醇蒸气或容器破裂泄漏经皮肤吸收大量甲醇溶液亦可引起急性或亚急性中毒。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轻者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轻度意识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少数严重口服中毒者在急性期或恢复期可有锥体外系损害或帕金森综合征的表现。眼部最初表现为眼前黑影、飞雪感、闪光感、视物模糊、眼球疼痛、羞明、幻视等。重者视力急剧下降,甚至失明。视神经损害严重者可出现视神经萎缩。引起代谢性酸中毒。高浓度对眼和上呼吸道轻度刺激症状。口服中毒者恶心、呕吐和上腹部疼痛等胃肠道症状较明显,并发急性胰腺炎的比例较高,少数可伴有心、肝、肾损害。慢性中毒 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无力、眩晕、震颤性麻痹及视神经损害。皮肤反复接触甲醇溶液,可引起局部脱脂和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下载][英文版]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入: 催吐。2%碳酸氢钠洗胃,硫酸镁导泻。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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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下载][英文版]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下载][英文版]
填表部门: 填表时间:
数据审核单位:
参考文献: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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